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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室内外地面零星维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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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室内外地面零星维修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AHTHFZ******

二、项目名称:******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室内外地面零星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号    

中标(成交)金额:******183000.00元

评审得分:82.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室内外地面零星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

施工日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注:具体施工时间按业主要求)

项目经理:方国栋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宿州市委党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共宿州市委党校  

   址:******中共宿州市委党校   

联系方式:******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广源缤纷城8栋**室  

联系方式:****** 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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