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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色步道示范段七期

发布时间:2025-02-2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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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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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报名截止时间还有: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5BS0003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中心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淞青路**号**楼
招标人联系人:****** 杨艳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标段名称:****** 城市绿色步道示范段七期
建设地点:****** 位于宝山区庙行镇、罗店镇、杨行镇、大场镇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工程位于宝山区庙行镇、罗店镇、杨行镇、大场镇。庙行镇康宁路(长江西路-区界)段长约2.54公里,占地面积约11031平方米。罗店镇美兰湖路北侧(陆翔路-杨树沟)段长约1.15公里,占地面积约6108平方米。杨行镇友谊路南侧(江杨北路-杨泰路)段长约0.88公里,占地面积约7315平方米。大场镇锦秋路南侧、新槎浦东侧段长约0.54公里,占地面积约10053平方米。绿道总长约5.11公里,占地总面积约34507平方米。1、绿道工程:结合现状绿地原有道路体系,进行优化提升,贯通断点, 路面破损修复。2、景观绿化工程:******处,增设园林小品,打造活动休闲景观节点;对步道沿线部分区域绿化进行梳理、优化。3、配套服务工程:增设绿道指示系统,增设坐凳、灯具等 配套服务设施。
工程总投资:****** 998.37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844.25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862.09万元)
建设周期: **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从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企业,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标准见招标文件。

其他:1、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其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任职资格; 2、从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企业,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与工程规模相符合: 标段最高限价800万至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最低应为8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中级园林绿化工(班组负责人)2名。 备注: (1)如果以园林绿化施工单位牵头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2)本人员数量和岗位配备为最低标准; (3)*岗位不得同时兼任二个及以上项目。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其他颁发的高级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园林专业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其他非本部门资质颁发的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园林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其他非本部门资质颁发的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园林
其他要求:1、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任职资格; 2、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且无在建项目记录。 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半年,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采用总承包招投标的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除配备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外,还应当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人员配备要求,全面履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职责,并提供《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4、无在建项目记录信息以开标时投标人提交的“拟派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名单-总承包”与系统自动比对结果为准。此外,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评标系统中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中查询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情况,在建信息以评标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处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应在2个及以下。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本工程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00时00分到**年**月**日 23时59分(3 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徐乐 联系电话:****** ******
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 进沪信息报送。 2、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差额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 与中标价的差额。担保形式为中标人基本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提供的银行差 额担保,担保期限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联合体中标的,差额担保以联合体 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 3、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 应澄清要求。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执行《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 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 投标保函,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投标保函银 行目录查询路径:www.shcpe.cn→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保函银行目录),未按 规定要求格式提供银行保函相关资料的视作投标保证金未提交。 5、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设计深度为“施工图深度”。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局路**号**楼开标室A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年**月**日 09时30分
商务标:******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否
开标地点:******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

联合体单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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