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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医保服务标准化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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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新安政采磋商新(2024)**号-1(医保服务标准化设备采购)******公司成都高新区科园一路 3 号 2 幢1,036,000.00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智能自助终端瀚腾达/******公司HT-LD3200B552700元2智能交互终端捷宇星/******公司Z21-YUB158500元3医保手持服务终端易联众/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EWM******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于春国、徐会杰、徐丽晓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支付,共计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网》《******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督部门及电话:******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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