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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尖东北区块环岛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投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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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尖东北区块环岛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已于**年**月**日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年**月**日始**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院令第**号)和《******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年第**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年第**号)办理。

监督部门:

******局

电话:******

地址:******

邮编:316021

招标人:******

**年**月**日

评标结果

标段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中标价(万元)

项目负责人

综合得分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105.5340

陆峥嵘

94.94

附件4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朱家尖东北区块环岛路工程可行性研究

开评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名称:******

投标行为

投标人名称

备注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假、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表.pdf

招标投标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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