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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峙镇兴港村石子岙石棚礁道路边坡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8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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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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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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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峙镇兴港村石子岙石棚礁道路边坡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司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委托,于20241227******中心对虾峙镇兴港村石子岙石棚礁道路边坡治理工程组织公开招标,依据开标程序、招标文件及评审结果,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工期

(日历天)

投标报价(元)

1

******公司

郭保海

130

865774.98

2

******公司

陈浩

130

865774.98

3

******公司

成亚利

130

863993.55

 公示期限自:

20241230 1个工作日。

评标纪要: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第(1)初步评审内容中的第1点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其投标文件被否决,不进入后续评审。

在商务标评审过程中发现,******公司提供的投标函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沙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系统询标,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51.2.④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商务标评审不通过,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局投诉,******中心。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代理单位:************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行政监督部门:******局  联系电话:******0580-****** 联系人:******

******中心督查科   联系电话:******0580-******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公司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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