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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公司】2025年平顶山至宜昌高速公路襄阳段第三标段项目一期碎石询比(组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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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平顶山至宜昌高速公路襄阳段第三标段

项目一期土建混凝土碎石询比组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已完成平顶山至宜昌高速公路襄阳段项目一期土建混凝土碎石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的洽谈与筛选,现根据业务需求,就2025平顶山至宜昌高速公路襄阳段项目一期土建混凝土碎石采购发布第二阶段询比(组价)采购公告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平顶山至宜昌高速公路襄阳段一期土建工程第3标段(后称本标段)路线位于南漳县肖堰镇内。起点桩号为K22+100,终点桩号为K38+458,标段全长16.36km,桥隧比为60.7%,采用设计速度为10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本标段含路基工程6433m,主线桥梁4827.5m/14座,其中预制梁板1184片;涵通989.65m/26座;隧道5097.5m/6座;服务区1座(肖堰服务区);落地互通2座(刘集互通、肖堰互通)。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包含1个项目2个供应站点,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项目名称

拌合站位置

材料需求

型号规格(mm)

暂定数量(吨)

备注

平顶山至宜昌高速公路襄阳段第三标段一期土建工程

1#拌合站

一期土建工程水泥混凝土碎石

**-**.5

100000

 

**-**

150000

 

*-**

70000

 

2#拌合站

**-**.5

130000

 

**-**

220000

 

*-**

90000

 

合计

760000

 

 

2.3 供货起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工为止,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供货方式:******

2.6 质量标准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Ⅱ类

碎石压碎指标(%)

≤20

坚固性(硫酸钠溶液法试验质量损失值%)

≤8

吸水率(%)

≤2.0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10

含泥量(按质量计,%)

≤1.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2

有害物

质含量

有机物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₃质量计,%)

≤1.0

岩石抗压强度(水饱状态,MPa)

火成岩≥80;变质岩≥60;水成岩≥30

表观密度(kg/m³)

≥2600

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

≤45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应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材料规格:*-**mm、**-**mm、**-**.5mm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公司2025年度碎石框架协议供应商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2.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2.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履约评价******集团评为D******处罚期内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集团黑名单******处罚期内供应商

3.3 供应商成交采购人将依据******集团供应商履约评价相关管理办法成交人进行考核

3.3.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3.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3.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3.4  对于有上述3.3.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在组价入围供应商、运输中选供应商中,通过材料出厂价+材料运输价综合组价后,按照材料到位价最低原则,并结合供应商的有效供应量、产能大小、信用等级等,各拌合站分别推荐一主一供应商并拟定暂定供应配额。如若确定的成交人及备选供应商因质量或适配等情况无法满足现场需求采购人可按评审报告排序依次选取合适供应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组价)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网站(http://www.hbjtydgs.com/)上同步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司

 址:******908

联系人:******

 话:******

 

                      

                            202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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