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民兵训练基地改造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司委托******公司公开招标的紫云自治县民兵训练基地改造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05月31日09时30分******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按照贵州省“2016”版相关计价定额及有关配套文件标准计算后下浮5%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岸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按照贵州省“2016”版相关计价定额及有关配套文件标准计算后下浮5%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周强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按照贵州省“2016”版相关计价定额及有关配套文件标准计算后下浮5%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左方敏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
公示期至2022年06月06日 。根据《******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公司
******公司
2022年06月01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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