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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泾县消防水池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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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泾县消防水池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TP-******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泾县消防水池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1214

成交金额:******485170.27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肆拾捌万伍仟壹佰柒拾元贰角柒分(485170.2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泾县消防水池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春亚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延来、罗义和、杨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标准计费。

2、金额:******8150.8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局、******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294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处理意见有异议,******局(地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294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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