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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2024年采暖季洁净煤采购项目(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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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QZW-****-***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年采暖季洁净煤采购项目(双盲评审+远程异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公司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政府东行1800米路北 ******MA09TYQ01L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公司 洁净型煤 鹤翔 型煤**号 5000吨 1749.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家祥(甲方代表)、任莉、刘洋、孙鑫、解洪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按其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按1.1%计取,500万---1000万部分按0.8%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8-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招标文件正文新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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