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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苗木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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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 重庆市南川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苗木采购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84.03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林业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84.03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苗木类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84.03 元 1(件) 84.03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苗木销售、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其中之一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所有响应文件。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现场需要,具体以采购方需求分批次供货。
  • (二)交付地点:******
    指定提货点。
  • (三)验货方式:******

    1.苗木须具有“两证一签”(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检疫证、苗木标签)。补植的苗木规格要符合设计标准。本项目执行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种苗调运中的“两证一签”制度(注“两证一签”指的是种苗检验合格证、产地检疫证和种苗标签),重庆市有可推广审(认)定良种的树种,要优先选择使用良种。同时选用按照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51/T705-2007)和重庆市地方标准《重庆市林木种子质量分级》(DB50/T***-****)中规定的I级的良种壮苗。本项目所有乔木均须采用主干明显的全冠苗。根据树种或品种特性及地方栽培标准选择苗木,采用优良无性系苗或优良种源苗,为保证造林成活率,应尽量选用**年生带土球的裸 根苗或容器苗。

    2.验收时,成交人负责准备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等相关资料,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对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申请第三方检验机构验收的项目,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总数和合格苗计数(调查方法)按《育苗技术规程》(GB 6001)等执行。

    3.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符合《重庆市南川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作业设计》要求执行。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即投标报价范围包括项目涉及的种子、容器、基质、******网、肥料等全部物资和耗材、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维护、运输、转运、人工费、水电费、******处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税费、管理费、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向成交人支付其它任何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五)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付款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银行信用证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他方式进行。但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由发包方按项目性质确定)不作为结算依据,而以甲乙双方指定人员签字并盖乙方法人公章确认的乙方送货单、月度销货清单或月度对账单等作为月度计量依据,合同最终结算付款应以双方审核确认的《材料结算表》和《材料结算汇总表》为准。

    甲方于收到乙方已计量对账的全额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由发包方按项目性质确定)后按建设单位资金支付节点在收到建设单位款项后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 (六)履约担保:

    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采购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账户或提交给采购人,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公司
  • 联系人:******
    高宜强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公司
  • 联系人:******
    金老师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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