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苑大厦二楼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25AT******
二、项目名称:******良苑大厦二楼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1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良苑大厦二楼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施工范围:******全部 施工工期:********日历天,合同签订后开工申请批准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项目经理:孙茹 执业证书信息:皖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弘杰、关中英、刘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号文件及发改委〔2011〕**号令收费标准的83%,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业绩:******院3#、4#学生公寓综合维修工程。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4:**-**:30,节假日休息)******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xli@a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心
地 址:********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公司
地 址:********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A栋**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