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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精神卫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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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院精神卫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院精神卫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发改投资[20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院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中央投资外,******院筹措解决 ,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60%,自筹40% ,招标人为 ******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

2.2招标范围:****** ******院精神卫生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及本项目BIM监理工作。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及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 **:**:**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GEB7石家庄房建施工电子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新平台:《工程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5046.24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

电子邮箱:****** /

十、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院精神卫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0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院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东岗路**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付明然 联系人:****** 宁亚辉、姚佳滨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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