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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勘察、设计建设项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设计建设项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勘察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2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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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设计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设计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三期设计建设项目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4 计划工期:******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须符合本工程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3.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年---**年)平均不高于70%(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5信誉要求:近年主要针对企业以往履约情况(业主证明)。

3.6投标企业及执业人员应按照《******厅关于规范全省建筑业企业省内跨区域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建[2015]**号)进行公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开标时提供诚信档案原件,咨询电话:******

3.7 年--投标截止日无不良行为记录或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开标时提供,咨询电话:******

3.9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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