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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城市水务服务中心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复建及新建人工湿地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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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新财磋商采购-****-*-*

******处理厂提标复建及新建人工湿地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号1栋1单元**楼**号 1,132,862.00 评审总得分:91.88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处理厂提标复建及新建人工湿地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处理厂提标、******处理厂复建、******网复建、新建人工湿地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服务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和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咨询、竣工决算编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从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通过相关部门审计止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为陈昆,成员为李曼如、谭拥军(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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