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新建工程电梯货物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招标)
编号:******YX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院新建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7)154、1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招标人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30%,私有资金:7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电梯供货、安装、调试等。
2.2交货地点:******宜兴市丁蜀镇,******院新建工程工地现场,需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人公告后供方立即进场做好配合工作及必要的配套施工,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书后的45天内备足所有货品,送货到现场,安装工期必须按照需方要求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2.4合同估算价:410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及检验要求
1)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由政府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能。
2)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设备性能、质量标准向需方提供未经使用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全新设备。
3)设备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在交付使用前之前,由供方承担一切保管责任。
4)本工程不接受贴牌的电梯产品。
2.7、 验收
1)设备到达现场后,供方应派人参与需方的开箱检验工作,需方将委托有关专家进行当场验收,供方须提供原装进口主件的①原产地证明文件②原产地出厂合格证③原产地装船单④中国海关报关证明文件⑤中国商检检验合格证明文件⑥设备装箱清单等资料,配合需方完成验收工作。
2)供方交货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检验方法,作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书内。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供方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明书中加以说明。
3)系统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一周的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当地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后,供、需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4)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标准,且通过当地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
5)验收时间:试运转考核无故障结束后的1个月内。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医用电梯、消防电梯:蒂森、富士达、三菱、奥的斯机电、东芝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不接受贴牌),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在答疑中公布后才可填入投标文件响应表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年的;
3.4.******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号);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8其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经销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制造商与销售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同一品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经销商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5月27日8时40分,地点为:******中心(宜兴市陶都路**号)开标1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9年**月至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需提供)。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注:1、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于开标符合性检查后存档。2、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材料由牵头人提供。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合同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排产款(签订合同同时需缴纳10%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具体排产日期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货到现场付至合同价款的70%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通过政府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及消防验收合格,开始计算质保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审计结束并质保期满后支付。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因素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和******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年5月15日至**年5月20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地 址:******宜兴市丁蜀镇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宜兴市龙潭西路**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
传 真:
2019年5月15日
注:******网上电子招标,******网“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中心”区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