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高新区GX202404号地块地块展示区幕墙工程(第一阶段)入围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高新区GX**号地块地块展示区幕墙工程(第一阶段)入围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高新区GX**号地块地块展示区幕墙工程(第一阶段)
项目编号:******2025HEFGN0****-*
招标(采购)方式:******询比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标段(包)名称:******高新区GX**号地块地块展示区幕墙工程(第一阶段)
标段(包)编号:******2025HEFGN0****-*
高新区GX**号地块地块展示区幕墙工程(第一阶段)入围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入围候选人名称:******
地址:********号徽商总部广场C-办403
质量:合格
工期:******4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入围候选人名称:******
地址:********室内
质量:合格
工期:******4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号
联系人: 赵鹏飞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公司
地址:********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时育杰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3:**-**:30,节假日休息)******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有异议的,******公司合同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司
**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