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越溪乡中心塘海塘安澜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心塘海塘安澜工程 已由 ******局以 宁发改投资[202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企业自筹共同承担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公司,******公司,******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心塘海塘安澜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A幢**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
地址:******宁海县竹东路**号
联系人:******娄佳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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