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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学校摄像机和云端学校软件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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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学校摄像机和云端学校软件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05  20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XDHZB-******

2.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学校摄像机和云端学校软件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264000.00

4.最高限价:264000.00

5.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简要技术需求

1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学校摄像机和云端学校软件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1

 

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是否长期货物合同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

10.项目地点:******

11.采购方式:******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网址:******

3.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上内容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网”(www.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412起至20240517(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陂头背新村三区**号201

3.方式:******现场报名或邮递方式报名需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4.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银行账户信息:

招标文件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公司

 号:******

开户银行:******公司深圳龙城支行

7.邮递方式报名,供应商可通过邮箱将报名资料清晰扫描件及缴费凭证发送至xdh******@163.com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 05 20  14  30 分。

2.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陂头背新村三区**号201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凡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请投标人于截标**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公司******公司http://www.szzfcg.cn/

2******网站(http://www.szsxdh.net/)。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学校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行政一路坪山实验学校

联系人舒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陂头背新村三区**号201

  人:郑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公司

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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