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路街道江苏路停车场空地改造及停车场承包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内容
湖南路街道江苏路停车场空地改造及停车场承包项目谈判公告 ,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招标前的相关工作,已具备招租条件,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标的物地点:******
3、服务要求:******处续建临时停车场(预计能增设15个左右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8元/小时,根据文件要求随时调整),由中标单位承担场地平整、建设、泊位线设置和停车场的管理运营工作,承包期间如遇政府征收、收回、征用等客观情况及不可抗力因素停车场停用时,承包方需无条件服从。
4、承包最低控制价:6万元/**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后**日内双方签订续建承租合同。
5、(1)建设要求:中标单位需按照要求先将增设的停车位建设为合格的停车位后再承租管理。
(2)招租要求:本停车场采取经营权承包的方式,由中标人对停车场进行经营管理,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的监管下对停车场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中标人按半年向招标人支付承包费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停车场半年的承包租金,后续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为半年的承包租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停车场的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税收缴纳全部由中标人独立核算并自负盈亏,承租期间产生的相关人身、财产等民事、行政责任和风险均由承租人承担。
二、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
(2)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及范围:******
(3)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以上投标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三、评标方法
最高价优先法,即本次项目由谈判后最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17:00(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4:**-**:00),过期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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