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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荡路交安设施(苏旺路-龙翔路)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5-02-1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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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荡路交安设施(苏旺路-龙翔路)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鹅荡路交安设施(苏旺路-龙翔路)项目监理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天鹅荡路交安设施(苏旺路-龙翔路)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点:苏州吴中湖新城天鹅荡路(苏旺路-龙翔路)段

2)规模:******478.345749万元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15.785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3-1 2025-4-29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总监资质类别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需携带如下预审材料:

请申请人于2025217下午:15:00--15:30止,至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号C12幢递交资审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传真号码、地址等);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资格预审申请书(网上自行下载,须填写、盖章完整)。

4.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然后装在封袋中放到指定地点(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装袋封袋),请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地点,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其它明确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3)拟选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4)企业业绩及信誉:良好;(5)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及信誉:良好。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三、备注: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要求。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项目总监不得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4)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4.11-2025.1)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原件及复印件;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4.11-2025.1)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号12 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5-2-1120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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