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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南部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明德路一标段剩余工程

发布时间:2025-02-1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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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南部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明德路一标段剩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璧山区南部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明德路一标段剩余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璧发改〔20242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南部片区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路段起于与规划至善一路交叉口以东K1+******处,止于在建重璧山大道 以西K2+089.******处,道路全长约454.11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标准路幅宽度为29m,双向四车道, 设计速度为30km/h。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再生水工程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6025.3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54.966198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 《重庆市璧山区绿岛新区南部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明德路一标段施工图设计》(**年**月版)所示的全部内容。

2.4.2 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实施:

1)平基土石方(含翻挖换填)的挖填工程量暂按施工图中“土石方工程数量表(一)、土石方工程数量表(二)、******处理工程数量表”******公司出具的第三方测绘报告中的挖填工程量后计。******公司出具的第三方测绘报告中的填方工程量后为负数,故土石方回填暂按1m计,结算时按实结算。

2)测绘报告中,换填土石方63664.15m3不外购,利用道路平基土石方中余方。

3)外运弃渣运距暂按7.5km计算。

4)种植叶子花不属于本次审核范围内,喷播草籽+营养土(蜂巢格室)、喷播草籽(三维护坡)、蜂巢格室、******处的种植土属于本次审核范围内。

5)绿化带种植土属于本次审核范围,绿化带种植土厚度45cm。

6)种植土利用场内土方,不外购。

7)接顺道路属于本次审核范围。

8)绿化工程养护期**年。

9)与重璧山大道(靠近龙湖小区方向)******处、******处需考虑破除旧沥青路面后,再与明德路一标段进行接顺,******处需破除的旧沥青面层按“4cmSMA-13沥青玛蹄脂碎石面层+7cmAC-20”考虑,需破除的基层按“16cm+16cm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考虑。恢复时各层材质、厚度同明德路路面结构材质、厚度一致。

10)K1+880、K1+******处岔路口现场已破除完毕,恢复按施工范围线计算范围和面积,******处进行接顺搭接,搭接各层厚度和材质与明德路路面结构厚度和材质一致。

11)新建的接顺道路需破除的原有水泥道路总面积按256.28m计算,需拆除的原有水泥道路按200mm厚C30砼道路面层和300mm厚片石路基考虑。新建边沟按78m计算,边沟大样图见“9-S01D013路基典型横断面图(二)”。

12)蜂巢格室生态护坡在边坡多于两级时才需设置砖砌排水沟。

13)******网等沟槽开挖按土:石=7:3考虑,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土石方工程数量表”中的土:石=9:1考虑。

14)钢管警示柱为C20混凝土外包钢管。

15)二次过街路缘采用C30现浇,截面尺寸按40cm(高度)X15cm(宽度)考虑。

16)******处透水砖铺装与人行道透水砖材质一致,采用“20x10X5cm陶瓷透水砖”,做法参照“人行道结构及路边石大样图”。

(17)防撞桶材质按普通塑料考虑。

(18)K1+900******处地面做法与人行道做法一致。

19本工程“2F悬臂式标志杆(Φ273X10X8000)”基础尺寸为“1800x1600x2200mm”

20******处草籽均采用混合比例为:台湾2:高羊茅:多年生黑麦草:格桑花:紫穗槐:双荚决明=3:2:1.5:1.5:1:1 的草籽。

21******处锚钉钢筋采用ф16mm镀锌钢筋(防腐钢筋)

2.4.3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2年**月**日至今完成1个工程造价金额9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网、******网(璧山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网、******网(璧山区)******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网、******网(璧山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网、******网(璧山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司 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施老师
联系人:******
郑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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