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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一期充电桩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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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一期充电桩工程(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公司的委托,对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一期充电桩工程(二次)组织询价比选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活动,现就本次询价比选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概况:******

4、采购内容:******

5、工期(含设备排查)要求:2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规范和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及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设一个标段。

二、询价比选信息

询价比选日期:**年**月**日                          

询价比选地点:******

询价比选小组成员名单:******

三、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价:176869.70元

工期(含设备排查):**日历天

质量: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规范和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及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王康

证书名称:******

四、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zzgxcsjs506@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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