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忠信镇排栅等3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浦城县忠信镇排栅等3个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
******中心(******中心四楼)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浦城县忠信镇排栅等3个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人:************公司
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孙荣娟(主任专家)、潘洪美、祖建军、周连富、黄继英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一标段评标参数:K值= 3.40% 第二标段:评标基准价:******元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昌敏 注册证书编号:******闽******
投标报价: ******元 总分: 97.47分 工期要求:**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土地平整工程不能影响农业生产。因不可抗力、 烤烟及水稻种植等因素经业主单位同意可以适当顺延工期。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依据及理由 |
******公司 | 否决其投标资格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不在有效期内,不具有有效性,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4.1项规定的要求 |
******公司 | 否决其投标资格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 |
5、公示时间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局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处理办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 址:******南平市浦城县五一三路**号
联系人:******杨晓东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南平市浦城县铂悦花园**号楼203
联系人:******叶丹 电 话:******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局
电 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二O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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