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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B3消防执勤点围界安防工程

发布时间:2024-11-1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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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 B3 消防执勤点围界安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zb-****-***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 B3 消防执勤点围界安防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16 万元,招标人为******(集团)******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640 米围界范围内的安防系统采购和安装(******网除外);(2)******网采购、供货和指导安装;(3)接出警系统上级平台扩容改造。

范围:******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 B3 消防执勤点围界安防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 B3 消防执勤点围界安防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符合《******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5,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需要始终保持有效性;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 9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 913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 B3 ******(集团)******公司批准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2.2 建设规模:******

2.3 工程预算:200.16 万元(含税价)。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项目地址:******

2.6 招标人:******

2.7 招标代理机构:******

2.8 招标方式:******

2.9 招标范围:******

2.10 投标最高限价:189.9458 万元(含税价),******处理。

2.10 工期:******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符合《******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3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5 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需要始终保持有效性

3.6□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施工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要求:□有,≤个在建工程■无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请各投标单位待招标代理确认通知后支付资料费,待收到转账凭证后由招标代理发放招标文件及附件(电子版)。转账方式如下:

户名:******公司上海市分行

账号:******

开户行:******

如上述转账方式无法正常支付,则按以下方式操作:

户名:******处理造价咨询部业务款项户

账号:******

开户行:******

若转账失败,通过综合支付用电子同城的,按不校验用户名或在账号前加交换号:******

备注:①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和资金用途(资料费),并保留转账凭证。

②转账后请各投标单位将转账凭证发送至 jianhangjc@qq.com,由招标代理开具增值税普票。

原则上公对公转账,如需私对公转账,必须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简称。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报名资料请发扫描件至 jianhangjc@qq.com 邮箱,招标代理对报名资料初审通过后,将发放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 913 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团)******公司

地 址:******启航路 300 号

联 系 人:匡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上海市分行

地 址:******淮海中路 200 号 1307 室

联 系 人: 陈弋 黄海涛

电 话: *******1357

电子邮件: jianhangjc@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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