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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花溪河沿岸防护排危工程(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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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花溪河沿岸防护排危工程第二次

中选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0227日至20240229日)

项目标段

名称

环花溪河沿岸防护排危工程第二次

最高限价(或比选控制价)(元)

345155.40

项目编码

******

比选公告

编号

/

比选

******院

比选人联系电话

 ******

比选代理

机构

******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候选人排序

竞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工程质量

第一名

******公司

313920.80

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

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

第二名

******公司

312362.20

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

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

第三名

******公司

325135.60

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

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

候选人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选候选人:******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选候选人:******公司

 

比选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竞选情况及理由:******公司、******公司、******公司以上三家单位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否决竞选情况一览表响应性评审中A-19条款“竞选人应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竞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处理”。

******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否决竞选情况一览表响应性评审中A-14“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处理”。

候选人评标情况

中选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评审均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竞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院 (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院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集团工科工程

******公司

 

                    

20240227

  

注:1.比选人及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对填写的中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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