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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工业集中区主干道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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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工业集中区主干道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发改投资【20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负责融资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工业集中区主干道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BBWHGZ******JX                     

2.3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工业集中区内(桐木镇)                                

建设规模:******A标段:拟建道路建设工程位于金秀县桐木工业区内。本项目设计总长514.11m,实施范围全514.11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中交通,道路红线宽30m,采用单块板,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普通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 计使用年限**年。其中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                               

B标段:拟建道路建设工程位于金秀县桐木工业区内。本项目设计总长497.26m,实施范围全497.26m。道路等级 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中交通,道路红线宽30m,采用单块板,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普通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 计使用年限**年。其中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

合同估算价:A标段1317.64万元,其中设计费用21.29万元,工程勘察费10.29万元,工程费用1286.06万元(满足现行国家食品生产机械功能标准要求)。

B标段1102.83万元,其中设计费用18.27万元,工程勘察费8.61万元,工程费用1075.95万元(满足现行国家食品生产机械功能标准要求)。

(备注:本次招标金额为最高上限值,如实际结算值大于上限值,则按上限值结算;如实际结算值小于上限值,则按实际结算值结算。实施有风险,小心严谨)最终以批复初步概算为依据:上限值或实际值×中标报价费率

计划工期:******A标段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0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1 月至 2021  7 月。

B标段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0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  1 月至 2021  7 月。

2.4招标范围:******依据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工业集中区主干道工程初步设计和招标人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勘察、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划分为2个标段

A标段:金秀县桐木工业集中区主干道工程(A线K1+393.483~K1+907.593)

B标段:金秀县桐木工业集中区主干道工程(B线K0+799.686~K1+296.949)

2.5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6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A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 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 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 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处于有效状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1个分标段。评标顺序A标段-B标段,中标后的投标单位后面标段继续参入评标,但不得再中标后面的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号桂建管﹝2014﹞**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B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 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 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 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处于有效状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2017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均可)至少承接过一项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或承接过一项工程建安费为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承包(含总承包或EPC)或设计业绩【备注:设计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施工单位须提供已完成类似工程证明材料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施工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1个分标段。评标顺序A标段-B标段,中标后的投标单位后面标段继续参入评标,但不得再中标后面的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号桂建管﹝2014﹞**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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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不需要投标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12  28    10   00 分,地点为******中心(******中心**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电子屏幕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网站(gxlbzbw/)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公司

地    址:******金秀县金秀镇民安路**号      地    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号中央城江临天下**号楼**室   

邮    编:545700                       邮    编:546100

联 系 人:工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772-******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qq.com            电子邮箱:******   /           

    2020      11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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