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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屯镇人民政府三屯镇庙湾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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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汝阳政采磋商新(2024)**号-1

本项目为三屯镇人民政府三屯镇庙湾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地点位于汝阳县三屯镇,项目主要内容为加铺沥青混凝土、土路硬化、挡土墙、安装路灯、栽植苗木等。

******公司 洛阳经济开发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二期东段第 5 幢 15 层 01、23 号 3,160,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三屯镇人民政府三屯镇庙湾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杨飞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顾奎伟(组长)、杜莹娟、潘孟哲(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成交人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当日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结果公告当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被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若需邮寄, 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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