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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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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公司 绵阳市涪城区会临巷2-**号 675,7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 其他信息化设备 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 详见分项报价明细表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现行标准。 (3)若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成交供应商在交货之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的核心产品进行功能演示,如果演示功能与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不符,则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将中止合同,同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部门报告,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提供书面承诺函做入响应文件) 1(批) 675,750.00 675,7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国政李卓君(采购人代表)杨著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5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费转账信息:

公司名称:******

开户行:******

开户账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局

地址:******科创区董家沟行政集中办公区五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层**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敏

电话:************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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