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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郑地至云和张庄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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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郑地至云和张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5]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都郑地至云和张庄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局《******局关于莲都郑地至云和张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莲发改审批〔2024〕26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莲交许〔202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统筹保障,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建设单位为******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具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莲都区峰源乡郑地村,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百家际电站,******处,终点桩号K6+316.902,路线全长6.317Km,共设置桥梁308.24m/6座,******处。

2.2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为6.5m,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及景观绿化、其他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附录3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项目负责人必须联合体牵头人委派;(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且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4)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他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处理。(本款内容本项目不适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5362025328,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年**月**日16:30。******网上发布补遗书,******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3280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分前******厅(地址:********楼(莲都区人民路**号))。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定于202532809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其他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以及《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工程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试行)》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

8.联系方式

人: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             委托建设单位:******

   址:********号          地    址:************网对面家和公寓二楼

邮政编码:323060                          邮政编码:323006

人:周磊                             人:张剑峰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址:********号财富大厦**楼

邮政编码:323000

人:何仪、刘玲玲

   话:******      

电子邮件:******@qq.com        

 



行政监督部门:******局

 址:********号

 编:323000

联系人:******

 话:******               

 

日期:2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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