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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水寨镇人民政府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韦村仓储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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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伊川政采磋商(2025)0005-**号-******公司洛阳市经济开发区太康路南蔡伦路西恒生科技园二期A-5幢**号1,065,640.26元评审价格:******.26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年伊川县水寨镇韦村仓储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日历天陈芊材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文波、白林红、于俊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号)文件标准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可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lyggzyjy.ly.gov.cn)及时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可在线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督部门:******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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