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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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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单位

  ******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二、项目名称

******公司兴安盟分行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三、采购组织形式

委托******公司承担采购代理工作

  、项目概况(采购背景)及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安盟分行于**年**月**日租赁了新的办公场所,位于乌兰浩特市盖亚国际A7座写字楼*-*层,面积共3046.3平方米。因新的办公场所需要物业服务,******公司兴安盟分行办公楼提供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房屋建筑日常管理维护、办公物业管理服务、******处理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服务规范书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公司兴安盟分行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司进行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1、基本情况:

(1)******公司于**年**月**日签订了办公楼租赁合同,租期至**年**月**日,该办公楼位于盖亚国际小区A7座写字楼*-*层,属于盖亚国际小区,******公司。

注:******公司(开发商)******公司(出租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盖亚国际小区的委托租赁管理合同。

(2)******公司(开发商)******公司(******公司)于**年**月**日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范围为盖亚国际小区一、二期,兴安盟分行办公楼属于盖亚国际小区一期。

2.具体原因:

本项目委托的办公楼物业服务内容中包含:供电系统服务、给排水系统服务、消防安全管理服务,与盖亚国际小区的整体物业服务存在共用关系,存在共生不可分割的情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供水、供电、供热、消防等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共用不能分割的,应当划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因此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公司为兴安盟分行办公楼提供物业服务。

综上,该项目供应商具备唯一性,且估算金额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年第二次修订版)》第二章第四条:“(一)******处采购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基于市场垄断或有权决策机构

[1]

审定的技术方案,******处购置。”的情形。且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安盟分行**年第21次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因此,******公司进行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公司  

、公示期限

******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发布采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11日至202513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

联系人:******王海英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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