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祁县中学围墙及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宿州市祁县中学围墙及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2023089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祁县中学围墙及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号智能装备科技园G区二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宿州市祁县中学围墙及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约定的范围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谢涛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时伟(组长)、谢红秋 、左坤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孟苹
电 话:******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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