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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镇新阳公益性公墓项目一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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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镇新阳公益性公墓项目一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XZQ-CG-TP-******

二、项目名称:******新田镇新阳公益性公墓项目一期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100米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鑫鑫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陶云培、杜安意、刘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号、发改价格[2011]**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

2、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8幢**号,联系电话:******

******处理意见有异议,******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8幢**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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