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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医院食堂提升改造工程(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5-01-0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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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公司 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号祥禾公社5#楼16层1608办公-1 1,885,000.00元 98.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院食堂提升改造工程):

工程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 装修工程 食堂提升改造工程 ******院食堂提升改造工程(二次) 合同签订后**天 林祖财 闽****** 1,885,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余丁福
评审专家: 郑维水 陈孟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处不一致,******处为准) (1)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公司 开户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院食堂提升改造工程:2.473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院

地址:******连江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八一七中路**号福商楼五楼(地铁茶亭站A出口旁059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玮

电话:************、******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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