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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大同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2-04-0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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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司赤水市大同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遵******SG001已于**年330日在(******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价(元):******.23 元

投标工期: 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杨应春

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252******

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评标得分:93.34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价(元):******.02

投标工期: 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熊进

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

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评标得分:79.29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价(元):******.05元

投标工期: 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范昭才

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2521******

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标得分:79.19

 

公示日期**年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处理办法》执行.

标 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  址:******人民南路**号

地    址:****** 赤水市金斛路赤水名都三楼01

邮  编:564700

邮    编:564700

系 人:  *先生

    人:先生

电  话: 0851-22868343

电    话:******   

电子邮件:

 邮 件:

监督方:******局   

监督电话:************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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