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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泉市“品质老区·红绿融合共富带”乡村振兴项目-宝溪乡溪头村龚岭源石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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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 ****-**A40

工程名称:******浙江省龙泉市“品质老区·红绿融合共富带”乡村振兴项目-宝溪乡溪头村龚岭源石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公司

联系人(异议):*先生          联系电话:****** ******

中介代理机构:************公司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牵头人:******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拟派项目负责人:季明香       证书注册号:******

联合体成员方: ******公司

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预中标价:壹仟零伍拾伍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00元)  

下浮率:6.8%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局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1022日至2024102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公司

**年**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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