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浙江省招投标信息 > 遂昌县龙板山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2次公示

遂昌县龙板山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2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0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拟中标人公示

 

工程名称:******遂昌县龙板山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SC2024A071

招标单位:************公司

开标时间: 2024 年**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 威   ******    

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经理张龙柄    注册编号:******浙******

证书编号:******浙建安B(2018)******

预中标价:大写:柒仟捌佰零陆万叁仟四佰贰拾柒元整(¥:******.00元)

【其中不含税暂估价:52.7465万元】

质量要求: 合 格

工期要求: **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公司

原教师进修学校区块安置房

******公司

合同金额:******25500万

竣工验收日期:20231013

公示时间: 2024 10 8 日至 2024 10 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局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盖章)

      间: 2024 年 10 月 8 日


附件下载: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