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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西咸新区(本级)】[中标候选人公示]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

发布时间:2024-12-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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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XKR138)

公示结束时间:**年1231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项目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公司,投标报价:******.00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 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00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1685809.00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 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罗亮亮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施俊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凯源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 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 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其

1、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发布。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公司内控管理部

、联系方式

人:******公司

址:******

人:薛晶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址:******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 665 ******集团 7

人: 宋健美

话:******

          电子邮件:

sxskr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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