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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合同】穗莞深城际皇岗口岸站涉及的市口岸办安置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2024-07-1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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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穗莞深城际皇岗口岸站涉及的市口岸办安置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局穗莞深城际皇岗口岸站涉及的市口岸办安置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元):980253.00

中标供应商:******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局。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局。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局

地址:******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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