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河北省招投标信息 > 石门镇公园市政配电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石门镇公园市政配电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石门镇翡翠公园市政配电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 石门镇翡翠公园市政配电项目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公告时间: ****-**-**
行政区域: 卢龙县 总中标金额:****** ¥119.950000 万元(人民币)
评审专家 赵琳、谢承宾、李志刚(采购人代表) 供应商
采购单位 石门镇人民政府本级 代理机构 ******公司

一、项目编号:******Z******

二、项目名称:******石门镇翡翠公园市政配电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公司 卢龙县卢龙镇北环路东段 ******H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公司 石门镇翡翠公园市政配电项目 20 日历天 按要求完成石门镇翡翠公园市政配电项目 李辉 冀******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琳、谢承宾、李志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差额累计法计算标准计算,成交价100万元以下部分按其1%计取,成交价***-***万元部分按其0.7%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

本文来源:

https://www.yiqi.com/ycz/bdetail_******e0f.html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