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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丘老街北区改造更新工程虎丘老街北区改造更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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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丘老街北区改造更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标段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丘老街北区改造更新工程已由******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州审批备〔20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姑苏区虎丘核心景区正山门西侧,虎金路以西,山塘河以北,金鸡墩路以南。

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000?,其中地上部分约9000?,地下部分约18000?。建设内容主要为利用现有地下建筑,对地下建筑进行改造,并新建地上建筑,同时对室外进行适应性改造。合同估算价约20272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N******

虎丘老街北区改造更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虎丘老街北区改造更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6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方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且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资格预审方法

合格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3700:002025314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3201330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

其他明确事项

7.1 招标范围和内容:******

(1)设计任务包括并不限于:本次改造范围内的方案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现场配合服务,设计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结构加固工程、水电、消防、智能化、暖通、景观绿化、外立面、工程照明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

(2)施工任务包括并不限于: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结构加固工程、水电、消防、智能化、暖通、景观绿化、外立面、工程照明等包含该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工程(含拆除、设备采购等),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费用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

7.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7.3 ①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②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注:(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7.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自**年**月**日至今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工程施工业绩:自**年**月**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设计业绩:自**年**月**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设计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④监理业绩:自**年**月**日至今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注:

1、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材料)、总承包/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其他能反映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网页截图,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申请人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材料)、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及其他能反映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申请人监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材料)、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4、以上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7.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6其他要求:(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4)******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处于不合格状态。(6)本项目执行《******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 号)要求执行。(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人大于6个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5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为4~6个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拟中标人。有效投标人等于3个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

监管部门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215000                        邮    编:215500

联 系 人:吴丹萍                        联 系 人:张俊、施艳丽、陆轶韬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2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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