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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鼎叁号

发布时间:2024-10-1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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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鼎叁号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局

批复文号

川投资备【****-******-**-**-126350】FGQB-0575 号

建设地点

广安市邻水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 104.0025 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32%,绿地率≥35%,建 筑限高 100m。拟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 173300 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约 8500 平方 米)地下车位约 1200 个。配套工程包含土建、室内安装、******网、绿化、 照明、供配电系统、消防以及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0.0

类似业绩

房屋建筑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 **:**至****-**-** **:**

比选报名时间

****-**-** **:**至****-**-**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本公告招标招标估算金额为100000万元,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以各标段的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为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号和发改价格[2011]**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二、申请单位资格要求:**年**月**日以来至少已完成3个房屋建筑分类项目业绩,且每个项目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50%。三、本项目拟配备5人。①、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招标从业人员方章和工程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方章中注册证书及与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职称完整证明材料和可供查验的四川人社部门查询截图)。②、专职技术人员(4人):均须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其中至少1名具有工程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完整证明材料及可供查验的四川人社部门截图);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明细证明材料。四、本公告内容仅暂时预估项目招标代理费,具体金额以实际招标内容为准。注: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gcb******@qq.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的,******处理。

联系人

*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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