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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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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监理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同施工合同工期。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监理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包括全过程咨询项目中的监理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09时45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号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楼

联系人:******杨未、戴蓓霞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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