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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东平湖区域水生态提升项目-大汶河(东平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汶河生态治理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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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东平湖区域水生态提升项目-大汶河(东平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汶河生态治理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贷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编号:******DP-GC-******-**-**

2.2项目标段名称:******东平县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东平湖区域水生态提升项目-大汶河(东平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汶河生态治理标段监理

2.3建设地点:******范围内

2.4建设规模:******本标段为东平县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东平湖区域水生态提升项目-大汶河(东平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汶河生态治理标段监理,******处至戴村坝上游(堤防桩号49+300~堤防桩号 59+000),全长 9.7km。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生态提升 9.7km;岸坡生态护砌 3.36km;新建上堤连接道路 7.23km;黄徐水闸改建;滩地种植 260 亩;防汛演训基地改造工程 1 座及办公设施购置;新建东平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物资储备库 1 座;汛期值班管理房拆建 4 座;新增管理设施;东平展示馆内部装饰、办公设施购置、背水侧护砌;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具体施工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2.8监理最高限价:750000.00元(费率1.300%),投标报价精确到分。按中标金额确定中标费率,以中标费率结算(结算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水利部门颁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0205日起至20240209日;

4.2下载地点:******

******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808时30分(北京时间)。

5.******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号

联系人:******蒋主任

  话:******

代理机构:******

    址:********号

  人:周经理

    话:******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局执法监督科,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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