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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韩城镇卫生院次中心项目建设医疗设备引进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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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宜阳政采招标新(2024)0009 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中心项目建设医疗设备引进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1118

5、评审日期:20241210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

单位

宜阳政招标新(2024)

0009 -1

采购内容口腔科 CBCT 机一台;五官科内窥镜系统一套;碎石科碎石机一台;多普勒彩超机一台;急诊科呼吸机一台。

******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西街广源六街11

******.00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中心项目建设医疗设备引进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涛(组长),连建学,蔡美丽,闫颖,李青蓬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12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院

址:******

人:*女士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司

址:****** 26 号 1 号楼 6 单元 1 层 109 号

人:*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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