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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产业(无废城市)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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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双版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产业(无废城市)项目已由景洪市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公司(以下简称“景洪城发”),招标人委托******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西双版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产业(无废城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后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西双版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产业(无废城市)项目。

2.2建设地点

******处。

2.3项目实施范围及建设内容

******处,规划用地面积903939.99平方米(约1355.91亩),分为三期开发。本项目的实施范围及建设内容现仅针对一、二期,三期为预留发展用地,根据市场情况建设,不计入本次投资。

1)实施范围

一、二期项目占地总面积567.48亩,其中40亩位于景洪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旁,修建垃圾发电厂余热资源化利用子项;其余子项位于城区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占地527.48亩。

2)建设内容

结合项目紧迫程度、招商引资进度情况、建设用地要素保障情况,******处理能力差、垃圾焚烧发电余热浪费等亟待解决的绿色低碳问题,二期项目在一期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做进一步产业导入。

******处理项目、垃圾发电厂余热资源化利用、渣土填埋场、******处理设施、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处理系统项目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包括低碳旅游信息化平台、******处理系统、报废汽车拆解、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农林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注:上述项目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可根据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情况,******公司有权对项目的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经批复(或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确定的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仅为西双版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产业(无废城市)项目一期、二期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的社会投资人,项目启动顺序视项目规划批复情况、资金到位情况等确定。

2.5项目投资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建设内容估算总投资为129623.82万元,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控制目标,并以审计最终认定结果为准。

2.6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市场化融资。

2.7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投资人+EPC+O”方式运作,整体招标,分一期、二期实施。考虑项目的紧迫性、资金可落实性,按“分步实施、整体推进、以收定支”的方式开展本项目。具体如下:

1)景洪城发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社会投资人,******公司。

2)******公司负责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优先实施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待产业导入具备成熟条件后实施。

2.8合作期限

******公司原则上长期持有运营项目。第一阶段合作期**年,其中建设期**年、运营期**年;第一阶段合作期满后,景洪城发与社会投资人重新确定合作条件,签订补充协议。

建设期内提前完工的子项可提前进入运营期,不同子项目的运营期起始日,以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转入运营期次日确定。

2.******公司股权架构

******公司,******公司股权比例暂定为招标人占股30%,中标社会投资人占股70%,股权比例以最终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为准。

2.******公司注册资本

项目资本金比例按国家规定的资本金比例执行。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公司注册资本)比例暂按经批复的实施方案估算总投资的25%设置(最终按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确定),项目资本金由招标人和中标社会投资人按股权比例共同出资,招标人项目资本金通过招标人自身经营收益留存等资金或土地使用权分批作价入股或双方依法确认的固定资产进行出资,中标社会投资人按自有资金进行出资。

本项目应在景洪市市场监督部门(工商登记部门)******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5000万元,招标人和中标社会投资人按股权比例缴纳,******公司注册设立之日起**日内按双方合同约定数额缴纳注册资本金,******公司注册资本金作为项目资本金的一部分,剩余项目资本金由各出资人出资。

2.11项目融资

1)本项目的融资资金比例暂按经批复的实施方案估算总投资的75%设置(最终按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确定),******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向金融机构进行债务性融资。项目资本金到位后,******公司无法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获得项目债务性融资,导致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公司筹措到相应的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正常推进******公司正常运转。

2)项目合作期内,******公司的融资不提供担保,不承担融资责任及义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融资提供相关支持,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2.12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产生者付费”。******处理子项、垃圾发电厂余热资源化利用子项、渣土填埋场子项、污泥资源化利用子项运营收入;二期项目的服务费、厂房租赁收入或合作收入分成,******处理企业、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企业、农林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等收取,待产业成熟导入后确定。******公司对于项目产业策划、运营具有主导权。

2.13退出机制

为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在项目合作期内,******公司的股东退出及股权转让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进入运营期**年以内,******公司股东的,应获得招标人批准。

2)进入运营期**年后,社会投资人股东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市场化方式退出,******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社会投资人股东的退出按《投资合作协议》“退出机制”条款执行。

2.14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5工程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的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相关要求。

2)施工的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的要求,项目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备①或②项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号)第三条第(一)款有关“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规定的资质。

4)若为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任务分工进行资质的认定。负责勘察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1)项资质,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2)项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3)项资质。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须提供近**年(**年至**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投融资能力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可累加)具有不低于1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或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为准。上述几种证明材料可累计计算,其中存款证明开具日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3.5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或给水排水)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注册在联合体设计单位)。

3)勘察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注册在勘察单位)。

4)施工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

5运营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士。

注:①上述主要人员均应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保(******公司社保),其中拟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②提供主要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年(**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年(**年至今)******处罚,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查询结果须显示时间,******网页截图。

3.7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权利义务、出资比例等。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出资主体,出资比例不低于40%;若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达70%,其他联合体成员可不承担出资义务。

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确认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206日至**年1213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如有),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数字证书(CA)景洪市办理联系电话:************联合体投标的,******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1227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开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内容详见“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方)”。

2)投标人应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电子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3)因开标系统、******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电子招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4)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解密结果无异议。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远程解密)。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解密投标文件的必备工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公司

   址:********号俊都五金建材城33幢**楼

人:杨智程

   话:0691-******

招标代理机构:******

   址:******C5栋三单元501

人:丁羽成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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