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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民政局平桥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数据平台建设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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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信平财磋商采购-****-**-*

******局平桥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数据平台建设设备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公司 信阳市高新区工五路与工六路交叉口东南角 885,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为许伟,成员为程振、赵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照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号)执行,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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