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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亭河单集闸治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1-07-2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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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预算金额:******
4.采购需求:对房亭河单集闸附近水域受污染水体进行污染物消减和生态自净功能恢复的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5.合同履行的期限:**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方式:******
3.地点:******
4.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我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质疑接收人:马璇
联系电话:******
地址:******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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