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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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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号

中标金额:******99866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品牌(如有):慧智灵杰

规格型号:自助矫正终端(立式)HZ-X308

数量:1项

单价:60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海涛(组长)、詹会娟、张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代理费用:19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有异议,******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局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司  

 址:******B1栋2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公示资料

3.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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