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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溪境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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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1 年 09 月 12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林溪境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公司,费率:0.97%,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公司,费率:0.92%,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费率:0.97%,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红英,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邓红卫,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太阁,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条件;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条件;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 3 天,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质疑书。 质疑书应
当包括下列内容:******
效联系方式;(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
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
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
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
序的。
三、其他
林溪境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本
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监理费费率报价为:建筑安装工程
价款的 0.97%;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监理费费率报价为:建筑安装工程
价款的 0.92%;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监理费费率报价为:建筑安装工程
价款的 0.97%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池甲子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胡建徽 夏冰
电 话: ****** ******
电子邮件: sxzd200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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